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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女人在日本被关押的日子

1999-06-10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年逾七旬的宋老太,经日本一家服务公司介绍,嫁给了一位日籍老人。她万万没有想到,守寡17年后迈出的这艰难的一步,却给家人和自己带来了毁灭性的灾难。

宋老太的两个女儿都把家安在了日本东京。宋老太守寡17年,孩子们想给她找个老伴儿共度晚年。姐妹俩商量:“最好能给娘在日本找个伴儿,把她接到日本,咱还能时常见到她。”

经不住女儿们的三哄两劝,宋老太答应了,但条件是老头儿必须会说中国话。

1994年初,宋老太的长女向东京一家名叫“长城集团”的公司申请为母亲介绍一位合适的老伴儿。该公司专为留学生服务,经营项目中有介绍国际婚姻的业务。

长城集团公司一位名叫吴阳·玛丽亚的女人,找到会说中国话的渡边睦义。64岁的渡边,颇有些风度。于氏姐妹觉得挺满意。

消息传到天津,宋老太为了慎重,要当面见人。

1994年4月3日,渡边乘机专程到天津。4月6日,两位老人走进了天津民政局涉外婚姻管理处。

转天,渡边临走前,给老伴儿留下详细住址和电话,叮嘱她抓紧办理手续,并说要到机场去接她。

好事办成了。于氏姐妹按规定,向东京的长城集团公司交付中介服务费90万日元。

渡边所住静冈县清水市,距东京约1小时的路程。

于氏姐妹得知渡边回国,就不断打电话到他家里,但听到的都是要求留言的声音。向长城集团公司打听,说渡边出差了,宋老太入境所需手续,可由他们代办。

1994年8月26日,宋老太持“日本人配偶者”签证到日本。机场上,她没见到说好要来接她的丈夫渡边。事后,也没接到他的电话。

宋老太落脚在小女儿于恩英家。

母女俩到了静冈清水市,看楼的门房说:“渡边是住这儿,但人不在,不知哪去了。”再去找,门房说:“渡边搬家了。”

于氏姐妹开始起疑,但又想:虽说日本有许多靠婚姻骗取钱财的人,但那都是比较年轻的人,哪里听说过年近70的老人也有骗婚的?

然而,道貌岸然的渡边就是一个大骗子。在与宋老太的婚姻中,他让长城集团公司得到90万日元中介费,该公司给他70万日元。4月份他从中国回到日本后,很快又结识了在日华人蔡向平女士,并于6月16日与蔡结婚。此时的渡边,已犯了重婚罪。为了逃避法律,他先是搬家变换户口所在地,然后利用日本各地方政府互不通气的特点,以假图章、假签名,于7月25日,私下办理了与宋老太的协议离婚手续。可怜宋老太,还在天津整理行装时,就已被他给“休”了。不久,渡边又用同一手法“休”了蔡向平。

转眼间,宋老太的签证即将到期。1995年2月,大女儿陪母亲去清水市区役所办续签手续。对方一查电脑,突然冷冰冰地对宋老太说:“去年7月,你和渡边不是协议离婚了吗?”宋氏母女这才明白:自己是彻底受骗了。宋老太大声抗议:“那时我还没到日本,渡边怎会拿到我的图章和签字?肯定都是他仿造的,应属非法的假离婚,日本政府不应予以承认。”大女儿也说:“我母亲的签证应当获准续签,这样,也便于我们有时间寻找渡边,与他有个了断。”对方不同意续签,仅给一纸“申请中”的证明。

于氏姐妹到处寻找渡边,但如大海捞针,哪也不见其踪影。渡边哪儿去了?原来此时他正在上海,与该市女子邹秋红结了婚。

3个月后,日本有关部门下一通知:限宋老太15日内出境,否则就算非法滞留。宋老太怒火冲天,她说:“让我走?可以,早就不想呆在这了。但必须把那大骗子找来,我要当面问他,为何做这种混帐事!然后让他跟我一起回中国办离婚手续。不然,从中国的法律上我总是他的妻子,死了也是,这算是哪一段!”

这口气实在难咽,宋氏母女向静冈县家庭裁判所,提出了渡边单方“协议离婚”无效的诉讼。

宋老太告状,吓坏了长城集团公司的人。此公司一个名叫前野的日本人赶紧打电话,劝宋氏母女不要这样,说公司保证把渡边找来,后事好商量。宋氏母女不懂相关法律知识,更无经验,心想若能私下解决,或许还能追回部分经济损失,于是便撤回了起诉。

宋氏母女再次上当。“长城集团”公司哄骗她们撤回起诉,一是缓兵之计,二是置宋老太于非法滞留之境地,等待警方赶宋老太出境,以便此事不了了之。事实果然如此,警方不分青红皂白,开始把宋老太当作罪犯对待,一场浩劫无情地袭向宋氏母女。

1996年1月18日,清晨7时,于恩英家门铃响。于恩英隔门镜观看,见是一女士,便打开了屋门。来人自称是清水市市役所公务人员,要找宋老太。说话间,五六个便衣警察一拥而入。

于恩英没多想,以为是骗子渡边被警察抓住了,警方来这了解情况。她如实地告诉对方,母亲现在姐姐家,并应女警察要求,打电话请母亲过来说话。

宋老太急匆匆赶来,刚想诉说被骗之苦,不想警察突然变脸,冰凉的钢铐咔嚓铐住她的双手。宋氏母女一下子惊呆了。警察掏出逮捕状,宣布宋老太涉嫌犯有“公证书原本不实记载和行使罪”,并触犯了日本入境管理难民法。

于恩英惊呼母亲是被害人,警察们不睬她的喊叫,硬把宋老太押上警车,带走有关她的一切资料。宋老太晕了,怎么也弄不清楚:清清白白一辈子,这婚姻也是一步一个脚印走过来的,怎么突然间就给上了手铐?

1月31日,同样是清晨,清水市警察署突然打电话给于恩英,告诉她不要出门,警察要来谈宋老太的护照和钥匙的问题。于恩英一听很高兴,心想母亲没有天津住所的钥匙,警方要钥匙,肯定是要送老娘回家。谁知女警察来后哗啦一声掏出手铐,亮出逮捕状,罪名也是“公证书原本不实记载和行使罪”。

于恩英大吃一惊,连忙说:“你们慢点,我身上已有5个月的身孕!”

警察们一时不知所措,但嘀咕一番后,仍把于恩英带走了。万没想到,这一走就是两年。

于恩英被当作同谋犯关进了静冈看守所。

所谓的“公证文书登记不实和行使罪”,是指宋老太在与渡边结婚的过程中,登记公证不真实,并使用过这种不真实登记的文书。但宋老太手中的结婚证是中国法定的政府机构颁发的,并经过公证部门的公证,凭什么要说是“登记不实”?于恩英不服,却又毫无办法,只有等到法庭去说理。

看守所里,于恩英被关进一间6平方米左右的监房。三四个女人挤在4叠塌塌米上,并被要求跪姿,于恩英虽是孕妇,也不能例外。

怀孕五六个月,正是能吃的时候,于恩英不仅吃不饱,每天从早到晚还要接受无尽无休的审讯。

本想入狱后能和母亲作伴,不料警方根本不许她们见面。一天,在去法院接受庭审的警车上,于恩英终于见到了母亲。母亲的背有些驼了,瘦了许多,于恩英只望一眼,心便刀割一样难受。身边的4个警察非常严厉,不许她们说话,连视线都不许相对。

于恩英被抓,急坏了她的丈夫。这位老实巴交的汉子四处求援,甚至找到中国驻日大使馆。律师多次找警方交涉,强烈要求先把孕妇保释出来,但遭拒绝。中国驻日大使馆经外交途径,要求日本警方照顾孕妇的生活。

1996年5月23日于恩英剖腹产下一个女婴,因母体严重缺乏营养,孩子个头很小,仅重2.54公斤。

宋老太的案子一拖再拖。于恩英以为有了婴儿,警方会同意她保释在外的要求。万没想到,7月15日,警方仍要把她关回监房,她愤怒地抗议说:“孩子怎么办?”警察回答:“可以送孤儿院,或者一起带走!”

日本的监狱,开创了关押婴儿的先例。

母女俩重回看守所,仍被关押进那四五个人挤在一起、不到6平方米的监房。

监房里很冷,塌塌米下就是木地板,股股阴风透过板缝吹上来,冻得于恩英浑身发抖,冻得孩子哭闹不已。产后的于恩英腰部酸痛,刀口处有些感染。她穿着两双袜子,双脚依然冷得时常抽筋。身边的人多是吸毒、卖淫的妇女,于恩英终日护着孩子,惟恐别人碰她。有时,夜里孩子哭闹,人们难以入睡,破口大骂,于恩英不得不整夜地抱着孩子。

律师一遍遍提出抗议,大使馆官员再次到看守所提出要求,看守才将于恩英母女换到单间——一个3平方米、据说是只供死刑犯使用的监房。

监房里老鼠、蟑螂四处横行,于恩英平生最怕这些东西,更怕老鼠咬了孩子。每当老鼠侵入,于恩英吓得浑身颤抖,抱起孩子失声尖叫。

1997年5月12日,关押期间出生的婴儿差11天就满周岁时,才盼来了法庭的判决。

那天,下午1点钟刚过,许多中国留学生和日本各大新闻报纸的记者,乘车从东京赶到静冈法院。

宋老太、于恩英带着手铐和警绳进了法庭。法官开始宣判,他用令人难以听清的声音宣告宋、于二人有罪,各判有期徒刑一年半,缓刑三年,并宣读了判决理由和补充说明。法庭顿时大哗,宋老太、于恩英当场大喊“我们冤枉!我们无罪!”律师、家属连同所有中国留学生当场抗议,指责法官作出无理判决。

此案判决在日本社会激起强烈反响,电台、电视台及各大报纸竞相报道此事,无不为宋氏母女鸣不平。

判决下达后,宋氏母孙即被转移到名古屋入境管理局收容所。

到那一看,环境更为恶劣。监房的窗户三层玻璃密封,每间屋少则关押8人,多则关押13人,最多时连厕所门口都躺满了人。

反正已经判决了,看守“开恩”,允许宋氏母孙三人同居一室。宋老太终于能抱到自己的外孙女了。看着可怜的孩子,宋老太老泪横流。

许多新闻记者去探望收容所中可怜的“小萝卜头儿”,强烈抨击日本司法不公和监狱管理缺乏人道的报道铺天盖地。日本有关方面顶不住了,终于在1998年1月16日,批准了宋氏母孙三人的保释申请。

宋老太和于氏姐妹恨透了渡边,但在日本,对他毫无办法。一日,忽闻渡边又去了上海,宋、于母女立即全权委托上海丰泽律师事务所,以重婚罪,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状告渡边。

法院受理此案。一天,就在渡边到了海关马上就要离境时,有关执法部门扣留了他的护照。

1999年2月9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犯重婚罪判处渡边拘役3个月,并驱逐出境。

编者的话:历史忘不了日本人办过的几个案子,当然我们只关心涉及我们中国的案子,比如光华寮事件、花冈惨案、“慰安妇”问题,还有最近闹得沸沸扬扬的东史郎案件。

日本有关方面似乎特别热衷标榜它的司法如何独立,如何公正。就是这个司法机器面对五十多年前花冈惨案中惨遭非人磨难而死去的大批“华工”亡灵,面对从死人堆中逃生的幸存者想“有个说法”的正义呼声,它的回答是一次次“败诉”;东史郎,这个亲身参与南京大屠杀的当年日本军曹,经过半个世纪的痛苦反思,终于拿出南京大屠杀的日记,走上赎罪和证明历史的道路,而日本迎接他的却是一片定性为“国贼”、“民族叛徒”的咒骂,是每时每刻跟在身边的骚扰、威胁,是法庭上一次次“败诉”。

面对第二次世界大战中的法西斯罪行,德国总理勃兰特在受难者灵前长跪不起;面对同一个问题,日本朝野上下,从某些官员到小学教科书,是一片谎言、百般抵赖。日本的某些机器像一块政治橡皮,千方百计地要擦去一切“不利于日本”的历史痕迹,不管它是墨写的还是血写的。

任何司法部门执法再偏狭,也很少有偏袒小偷、诈骗犯这类纯属社会渣滓宵小之徒的。本文中劣迹斑斑而且仍在不停作案的日本老诈骗犯,竟可逍遥法外,而身受其害的中国老妇,与案子无辜牵扯的老妇女儿,以及老妇女儿刚刚生下的幼婴,却都难逃日本牢狱黑洞,哪怕陷于世界公正舆论包括日本正义力量的一片谴责声中,也毫不手软。

人们不得不一次又一次地怀疑而且愤怒地面对日本司法的“公正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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